全国消防日新规实施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最高罚万元
11月9日全国消防日之际,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正式施行,取代原有裁量指导意见。新规明确,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,拒不改正的,最高可罚1万元。新规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划分为三至四档裁量阶次,推动处罚与过错相适应,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,落实包容审慎监管,提升执法科学性与规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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